证券之星消息,奥普特(688686)04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2025年1月签署协议收购东莞泰莱51%股权,2024年公司应未并表,2025年并表后营收会自动增长。公司后续公告股权激励,仅对公司营收增长20%的要求,东莞泰莱业绩承诺为净利润950万、1450万、1950万,对应2023年东莞泰莱净利率13%,并表营收增加7300万、1.11亿、1.5亿(按2024年1-8月净利率月3.5%营收会更大),请问公司股权激励仅设置年20%增长如何体现关键人员的贡献?这种考核是否涉嫌直接给公司员工送股损耗股东权益?
奥普特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其中营业收入均以公司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收入统计口径与2024年一致(即不含新增主体收入)。故考核目标不含公司收购并表所带来的相关主体收入。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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