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之星公开数据整理,近期天新药业(603235)发布2024年年报,该份财报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出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并对财报中的关键审计项目说明如下:
收入确认
项目内容
- 事项描述
-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八)和附注五(三十六)。
- 天新药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维生素产品。
- 2024年度天新药业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2.09亿元。
-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署的合同相关条款及业务模式,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 外销/内销具体的收入确认方式
- 贸易结算方式为CIF、FOB、CFR、CIP、CNF、CPT、FCA的销售业务,公司按合同约定将货物报关,根据提单日确认收入;
- 贸易结算方式为DAP、DDP、DDU、EXW的销售业务,公司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或交付给客户指定承运人,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收入。
- 出口至国内保税区,公司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收入。
- 内销,公司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确认收货后确认收入。
- 由于营业收入是天新药业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天新药业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方式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
审计应对
- 审计程序
- 了解、测试天新药业公司与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控制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针对天新药业公司收入划分不同的销售模式,根据各类销售模式的收入确认方式,对收入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的合理性;
- 抽取记账凭证,审查入账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发票、销售合同、内销客户签收单、出口客户报关单、提单等一致;
- 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金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对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程序;
-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签收单、提单等证据,评价收入确认完整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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