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浙江医药(600216)04月2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在美国加征关税政策下,对维生素产品关税豁免,对公司经营有什么影响?
浙江医药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对美出口业务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并不重大(比例低于10%)。2025年以来,美国政府发布了多次对华关税政策的更新。2025年2月1日和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以“芬太尼”问题为借口对中国对美出口商品分别加征10%的关税,合计20%(以下简称第一批次关税)。2025年4月2日,美国政府又以“对等关税”为借口对中国对美出口商品加征34%的关税,该关税税率后续逐步增加超过100%(以下简称第二批次关税)。截止本次回答的时间,根据公司的了解,公司的主要维生素产品在第一批次关税的征收范围内,在第二批次关税的豁免范围内。考虑到近期美国对华关税与其他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极大,公司目前无法就相关业务所受的影响给出评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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