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17日久之洋公开信息显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洪普、非独立董事邵哲明、董事会秘书吴昌仁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公司2022年与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中光电)发生关联交易累计1458.92万元,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临时披露义务,也未在2022年年报中予以披露。二是公司2023年与华中光电发生关联交易累计1059.07万元,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临时披露义务,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才予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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