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4月3日收盘,神马电力(603530)报收于26.3元,下跌5.7%,换手率1.44%,成交量6.15万手,成交额1.65亿元。
神马电力2025-04-03信息汇总
股价提醒
4月3日神马电力(603530)收盘报26.3元,跌5.7%,当日成交615.38万元。根据收盘数据统计,该股已连续3日下跌。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入263.81万元,股价累计下跌3.73%;融资余额累计增加500.53万元,融券余量累计增加2100股。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4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3家,增持评级1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33.3。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56.53万元,占总成交额4.58%;游资资金净流入209.87万元,占总成交额1.27%;散户资金净流入546.66万元,占总成交额3.31%。
近日神马电力披露,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2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656.0户,减幅为4.7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11万股增加至3.2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92.23万元。
神马电力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45亿元,同比上升40.22%;归母净利润3.11亿元,同比上升96.17%;扣非净利润3.02亿元,同比上升102.17%;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49亿元,同比上升56.9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512.87万元,同比上升51.9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121.31万元,同比上升52.62%;负债率28.27%,投资收益315.08万元,财务费用-731.24万元,毛利率43.62%。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每股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2,263,327股,扣除已回购2,987,117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7,467,056.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5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5年4月2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马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其中,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7,467,056.6元(含税)。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下午14:3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7,467,056.6元(含税),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55%,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达对此次调整和注销进行了核查验证。第一期激励计划方面,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最终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69元/股,并决定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2134万股。第二期激励计划方面,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同样经过多次会议审议,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49元/股调整为9.23元/股,并决定回购注销一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029万股。第三期激励计划方面,2024年7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决定回购注销两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1589万股,回购价格为11.63元/股。信达认为,上述调整和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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