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保利发展(600048)报收于8.45元,较上周的8.53元下跌0.94%。本周,保利发展3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8.63元。3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8.4元。保利发展当前最新总市值1004.32亿元,在房地产开发板块市值排名1/92,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36/5140。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5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50,000.00万元,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不超过8,5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将用于15个项目,总计不超过850,0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和修订后的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修订后的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有效降低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保护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5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50,000.00万元,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不超过8,5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预案二次修订稿》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二次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85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8,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上海保利海上瑧悦、北京保利颐璟和煦等1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保利南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保利集团。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0万元,用于北京、上海、佛山等城市的1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响应政策号召,助力行业平稳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债券持有人未来转股将使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强调,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长期盈利能力。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提出多项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安装工程费及配套设施建设费。项目预计开发周期从2023年7月至2029年3月,预计销售额从128,438万元到928,899万元不等。项目均位于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的核心或发展潜力区域,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
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5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50,000.00万元,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500.00万张调整为不超过8,500.00万张。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将全部用于15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523,597万元。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0万元,用于北京、上海、佛山等城市的1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助力行业平稳发展。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686,019,179股,反对9,500,529股,弃权1,177,649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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