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4月2日收盘,洲明科技(300232)报收于7.33元,上涨1.66%,换手率3.07%,成交量27.22万手,成交额1.99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65.89万元,占总成交额10.36%;游资资金净流入174.16万元,占总成交额0.87%;散户资金净流出2240.05万元,占总成交额11.2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华小宁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管理办法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关联交易符合业务需求,定价公允,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经营情况,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2.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事宜。4.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确认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关联董事林洺锋回避表决。5.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6:0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上午11:00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镇茂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相关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草案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此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2024年度关联交易符合业务需求,定价公允,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经营,定价合理。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审核后认为,《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实施该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持股计划。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6: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1日。会议地点在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西区龙盛五路3号洲明科技园会议室。主要审议三项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登记地点为会议现场。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持股凭证。会议联系人钟林静,电话(0755)29918999-8148,邮箱zhonglinjing@unilumin.com。出席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及其他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融资融券等,总额上限6000万元。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数量约为832.1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6%。存续期24个月,锁定期12个月。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持有人权利包括参加会议并表决、按份额享有权益等,义务包括不得转让份额、按时出资等。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固有财产,管理机构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或死亡,其权益不作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洲明科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具备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及其他有卓越贡献的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存续期为24个月。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持股不超过1%。洲明科技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表示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承诺为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并为金融机构融出本息提供追保补仓责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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