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31日收盘,嘉益股份(301004)报收于104.5元,上涨3.58%,换手率2.36%,成交量2.26万手,成交额2.35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44.92万元,占总成交额4.44%;游资资金净流入1906.37万元,占总成交额8.11%;散户资金净流出2951.28万元,占总成交额12.55%。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23日14: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会议审议事项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议案4.00、8.00、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09:00至17:00,登记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工业区金牛路3号。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联系人蔡锐,联系电话0579-89075611,邮箱cairui@cayigroup.com。股东参会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附件包括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股东参会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0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该激励计划经过多次审议和批准。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2024年11月8日,公司调整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并授予首次限制性股票。2025年3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23.87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81元/股。公司确认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还将按照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本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预留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04)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该计划涉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3月14日,因此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3月13日届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36,371,718.03元,较2021年度增长384.3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6名激励对象中,25名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100%,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D,解除限售系数为70%。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26名激励对象共计31.3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此外,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已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74万股。回购价格分别为7.90元/股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及7.90元/股。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拟解除限售数量为3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18%。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3月14日,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1年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36,371,718.03元,较2021年度增长384.3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2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D”,解除限售比例为70%。公司监事会和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相关规定。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04)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4万股。回购注销原因包括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以及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定不达标。回购价格为7.9元/股(调整后),已故激励对象还需支付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37.4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3,869,300股减少至103,821,900股。监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此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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