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31日收盘,华资实业(600191)报收于7.3元,上涨4.89%,换手率3.04%,成交量14.72万手,成交额1.06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28.83万元,占总成交额15.41%;游资资金净流入245.97万元,占总成交额2.33%;散户资金净流出1874.8万元,占总成交额17.73%。
2024年度,华资实业实现净利润25445146.15元,同比增长34.81%。营业收入为515663126.28元,同比减少19.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479173.95元,同比增长26.65%。基本每股收益为0.0525元,同比增长34.9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2%,较上年增加0.36个百分点。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5445146.15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0244101.89元。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5445146.15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0244101.89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5445146.15元,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65.00万元,董事崔美芝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的议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29.67万元,回转3764.7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06万元,转回或转销41.71万元,合计增加利润总额3040.71万元,核销债权投资8290.40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东河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5月7日10点00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地点为公司二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刘建雷、苏理、王鲁琦的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建雷、王鲁琦、苏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保持独立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华资实业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华资实业管理层的责任。
公司决定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黄原胶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终止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终止后,公司将继续通过自有、自筹资金推进黄原胶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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