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剑桥科技(603083)报收于37.15元,下跌1.88%,换手率1.69%,成交量4.48万手,成交额1.68亿元。
剑桥科技2025-03-28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789.09万元,占总成交额16.57%;- 游资资金净流入69.9万元,占总成交额0.42%;- 散户资金净流入2719.2万元,占总成交额16.1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发行规模预计占公司紧接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总股本的20%,并授权承销商选择行使不超过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 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 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决议有效期。-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投保董事监事高管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聘请审计机构。-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主要内容包括:- 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至少三名且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的提名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需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符合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主要内容包括:- 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1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正。- 内幕信息包括对公司股票或债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等。-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如实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经理层人员的任免、职权与职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资产处置及投资决策权限、报告制度、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等内容。- 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 总经理需每季度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离任时需进行离任审计。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主要内容包括:- 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管理、赠与、重组、许可协议、研发项目转让、放弃权利、原材料和产品销售、劳务提供、存贷款、共同投资等。- 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或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披露,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且致同香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公司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信息安全。- 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文件资料,必须依法报批并备案后才能提供或公开披露。- 公司还需与证券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其遵守中国保密及档案管理要求。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3名,设董事长1名。-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及完善公司治理。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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