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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股市必读:交通银行(601328)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2亿元,占总成交额12.3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31 00: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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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交通银行(601328)报收于7.36元,下跌1.08%,换手率0.29%,成交量112.23万手,成交额8.2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2亿元,占总成交额12.34%,散户资金净流入1.11亿元,占总成交额13.4%。
  • 公司公告汇总: 交通银行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亿元,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8.71元/股,发行数量为13,777,267,506股,限售期为5年。
  • 公司公告汇总: 交通银行将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 交通银行将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解答投资者疑问。
  • 公司公告汇总: 财政部拟认购交通银行A股股票1124.2006亿元,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将增至34.80%,成为控股股东,并承诺五年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2亿元,占总成交额12.34%;- 游资资金净流出870.64万元,占总成交额1.05%;- 散户资金净流入1.11亿元,占总成交额13.4%。

公司公告汇总

交通银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200亿元,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8.71元/股,发行数量为13,777,267,506股,限售期为5年。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引入中国烟草和双维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关联交易议案、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第一大股东免于要约收购、申请清洗豁免、成立董事会独立委员会、授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以及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决议。所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通银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审议并通过多项议案,包括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200亿元,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8.71元/股,发行数量为13,777,267,506股,限售期为五年。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引入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关联交易、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第一大股东免于要约收购及申请清洗豁免等议案。所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通银行监事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 监事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本行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编制了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引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业务发展;财政部、中国烟草、双维投资将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本次发行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相关文件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尚需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批准。

交通银行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 会议召开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适用于A股股东。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时间为9点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引入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关联交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特别决议议案涉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3、7、8、13、16,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7,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会议联系方式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58766688,传真021-58798398,邮箱investor@bankcomm.com。

交通银行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16:30-17:30,会议召开方式为网络文字互动,网络互动地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已于2025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本次发行相关信息,公司拟召开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31日16:30-17:30登陆上述网络互动地址在线实时收看本次说明会,参与文字提问互动。联系方式为电话021-58766688,邮箱investor@bankcomm.com。

交通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 独立董事审阅了本行编制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认为该报告综合考虑了本行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报告指出,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式可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行编制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 财政部作为收购人,拟以现金认购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金额为1124.2006亿元,发行价格为8.71元/股。本次发行前,财政部持有交通银行23.88%股份,发行后持股比例将增至34.80%,成为交通银行控股股东。收购目的在于充实交通银行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收购人承诺自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财政部可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重组、调整董事会或高管、修改公司章程、调整员工聘用计划或分红政策的计划。本次收购对交通银行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交通银行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入和赎回财政部发行的投资类证券。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前六个月内,财政部及其相关人员均未买卖交通银行股票。

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亿元,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和双维投资,认购金额分别为1124.2006亿元、45.7994亿元和30亿元。本次发行价格为8.71元/股,发行数量为13,777,267,506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财政部承诺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全部交通银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财政部持股比例将超过30%,成为交通银行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发行预案还详细说明了发行背景、目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发行方案概要、关联交易情况、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本次发行旨在提升资本充足率,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夯实业务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基础,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并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近年来,境内外监管机构持续加强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力度,对商业银行资本质量及资本充足率提出更高要求。截至2024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24%,但仍面临资本补充压力。本行作为国有大型银行集团,肩负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稳定的重任,通过资本市场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对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保障业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提升整体资本规模。短期内可能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但长期来看,本行的业务发展战略将得到有力支撑,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通银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本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预案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并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交通银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影响,假设条件包括2025年度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时间为2025年11月末,发行数量为137.77亿股。本次发行将导致每股收益摊薄,具体影响取决于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假设2025年净利润增长分别为0%、3%和6%,每股收益将有所变化。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对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摊薄作用。本次发行旨在应对境内外更高资本监管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资本配置,注重股东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履行职责,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落实到位。

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本次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8.7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为13,777,267,506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行对象限售期为5年。发行方案已获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相关审批机关批准。发行完成后,财政部将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本次发行旨在提升资本充足率,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夯实业务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基础,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利益。

交通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将导致本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发行价格为8.71元/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3777267506股。本次发行完成后,财政部持股比例将超过3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无控股股东,财政部持有本公司23.88%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财政部持股比例提升至34.80%,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豁免财政部的要约收购义务后,财政部可免于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交通银行收购报告书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将以现金认购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旨在进一步充实交通银行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124.2006亿元,发行价格为8.7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前,财政部持有交通银行23.88%股份,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将增至34.80%,成为交通银行控股股东。财政部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财政部可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尚需交通银行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交通银行收购报告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为收购人将以现金认购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本次发行前,财政部持有交通银行23.88%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财政部持股比例将增至34.80%,成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价格为8.71元/股,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1,124.2006亿元。收购完成后,财政部承诺五年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本次收购尚需交通银行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财政部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交通银行主营业务、资产处置或重组、调整董事或高管、修改公司章程、调整员工聘用计划或分红政策的具体计划。本次收购旨在进一步充实交通银行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交通银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 2025年3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行股份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财政部持有本公司17,732,424,44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8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向财政部发行股票完成后,财政部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如果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根据本公司与财政部签署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财政部承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财政部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认购对象财政部免于发出要约。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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