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北部湾港(000582)03月2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应当在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请问贵司为嘛不按此指引披露?
北部湾港回复:您好。公司目前无正在开展的上市公司回购股票计划。同时,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该计划在正常推进中,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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