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6日收盘,电投能源(002128)报收于19.42元,下跌1.27%,换手率0.39%,成交量8.77万手,成交额1.71亿元。
电投能源2025-03-26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0.02万元,占总成交额3.1%;游资资金净流出1042.98万元,占总成交额6.1%;散户资金净流入1573.0万元,占总成交额9.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聘任潘利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史红薇女士不再担任该职务。- 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张昊、于海涛、胡春艳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向多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修订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还列席了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视频方式召开,监事会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监事5人,缺席监事1人,史红薇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越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议案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审议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15日14: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号公司办公楼。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9:15—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8日。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审议事项包括:- 关于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审议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参与。会议主要审议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和经营需求,预计2025年度煤炭、铝产品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涉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承租车辆及房屋等。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因市场环境影响,但整体未超出预计范围。- 第二项议案为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电投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将通过财务公司向多个单位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111.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借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执行利率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公司认为委托贷款资金风险可控,同意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旨在履行央企责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确保投资行为规范,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该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涵盖境内、外多种投资类型,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境外投资、科研投资、数字化投资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资等。投资管理遵循战略契合、依法合规、分类管理、效益优先、能力匹配和闭环管理六大原则。公司设立专业分类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投资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所有投资项目需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未纳入计划的项目不得投资。公司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禁止类项目不得投资,特别监管类项目需经集团公司审批。投资项目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编号在投资全寿期内不变。公司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风险可控。公司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考核,纳入年度考核激励体系,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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