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0日收盘,深桑达A(000032)报收于24.79元,下跌1.43%,换手率5.62%,成交量36.21万手,成交额9.03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71.43万元,占总成交额3.29%;游资资金净流出1.2亿元,占总成交额13.28%;散户资金净流入1.5亿元,占总成交额16.57%。
深桑达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113,795.923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7.81%,为中国电子旗下企业。本次发行前,深桑达总股本为1,137,959,234股,发行后将增至1,479,347,004股。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亏损,主要因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板块亏损,该板块持续投入研发及市场拓展,2024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41,017.01万元,但同比减亏。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板块2024年第二季度收入大幅减少,导致整体业绩下滑,符合公司商业模式季度变化规律。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应对业绩波动,包括增强核心优势、聚焦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压降费用及发力海外业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桑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41,387,77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运营型云项目、分布式存储研发项目、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一期项目、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保荐人对本次发行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深桑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桑达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中,公司解释了2024年上半年业绩亏损及第二季度业绩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因素包括:数字与信息服务板块持续亏损,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板块受行业竞争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板块因季节性因素收入减少。公司采取措施包括增强核心优势、聚焦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管控及拓展海外市场。此外,公司计划通过募投项目运营型云项目和分布式存储研发项目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持续亏损,已于2024年4月转让给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带来约1.22亿元投资收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主要内容包括: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亏损,主要因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板块亏损,该板块持续投入研发及市场拓展,2024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41,017.01万元,但同比减亏。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板块2024年第二季度收入大幅减少,导致整体业绩下滑,符合公司商业模式季度变化规律。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应对业绩波动,包括增强核心优势、聚焦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压降费用及发力海外业务。募投项目运营型云项目和分布式存储研发项目旨在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及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电数创股权转让已完成交割,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产品研发,提高未来业绩。公司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业务主要通过EPC和PC模式,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合同资产确认依据充分,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合同资产的情况。预付款项主要用于高科技产业工程业务及数字供热与新能源业务,预付对象较为分散,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主要因进口材料订货及项目结算缓慢。公司PPP项目招投标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保荐人、会计师及律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保荐人声明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出具上市保荐书,确保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等业务。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341,387,77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用于运营型云项目、分布式存储研发项目等。限售期为六个月。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9月12日。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已尽职调查并审慎核查,确信发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作为保荐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五)。主要内容包括: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关联交易、主要财产、环保与安全、募集资金运用、业务发展目标等。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件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运营型云项目、分布式存储研发项目、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一期项目、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方式为竞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中国电子云公司、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中电(武汉)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及中电二公司和中电建设。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风险,以及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不可控因素影响。此外,公司强调将采取措施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收到《第二轮问询函》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并按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近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深交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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