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8日收盘,华夏银行(600015)报收于7.62元,下跌0.91%,换手率0.23%,成交量36.1万手,成交额2.76亿元。
资金流向方面,华夏银行在2025年3月18日的交易中,主力资金净流出664.34万元,占总成交额的2.41%;游资资金净流入6.46万元,占总成交额的0.02%;散户资金净流入657.88万元,占总成交额的2.3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在北京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宫志强独立董事缺席。会议由执行董事、行长瞿纲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杨书剑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职资格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核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同时,杨书剑先生将担任董事会战略与资本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其董事长任期相同。在杨书剑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前,由瞿纲先生继续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7日在北京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8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830,272,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344%。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行长瞿纲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书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A股同意11,783,791,612股(99.6071%),反对45,743,080股(0.3867%),弃权738,176股(0.0062%)。杨书剑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6,697,978股(95.4123%),反对45,743,080股(4.5148%),弃权738,176股(0.0729%)。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邢冬梅、傅卓婷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其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
华夏银行董事会于2025年3月发布通知,宣布将于2025年3月17日在北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提前5日公开披露。会议由执行董事瞿纲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13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1,830,272,868股,占总股本74.334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杨书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超过半数有表决权股东同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