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8日收盘,创新新材(600361)报收于4.66元,上涨1.53%,换手率8.26%,成交量137.71万手,成交额6.44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72.06万元,占总成交额1.35%;游资资金净流入190.96万元,占总成交额0.3%;散户资金净流出1063.02万元,占总成交额1.65%。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61)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新增同业竞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立新控制的主体及其他方向Red Sea Aluminium Holdings Pte. Ltd.投资不超过8.26亿美元,用于沙特阿拉伯的“沙特红海铝产业链综合项目”。该项目包含铝棒和铝板带箔业务,与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关系。交易完成后,关联方预计合计持有RSA Holding 58.80%股份,公司持股25.20%。项目预计建设期约24个月,投产后内部收益率为22.08%,投资回报期约6.5年。项目产品计划面向中东、欧洲及北美市场销售,采用“原铝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项目全面投产后60个月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参股投资的安全和有效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投资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罗炳勤先生主持,3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新增同业竞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函>的议案》。会议审阅了“沙特红海铝产业链综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审计报告及《股东协议》,并听取了会计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答复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放弃全资投资该项目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是合理的且必要的,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双方均以货币出资同比例增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有助于全球化战略实施,增强竞争力,降低风险。对于新增同业竞争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并给予上市公司优先选择权,确保不违反承诺,且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关联方将采取措施预防过渡期内业务竞争和利益输送等行为。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新增同业竞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函的核查意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立新控制的主体及其他方向Red Sea Aluminium Holdings Pte. Ltd.投资不超过8.26亿美元,用于沙特阿拉伯的“沙特红海铝产业链综合项目”。关联方预计合计持有RSA Holding 58.80%股份,公司持股25.20%。项目预计建设24个月,总投资约18.35亿美元,内部收益率为22.08%,投资回报期约6.5年。项目主要利润来源于电解铝、铝棒和板带箔,销售市场面向中东、欧洲及北美。公司通过参股方式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旨在抓住国内外铝材发展差异化的机会,缓解国内市场竞争压力,提升全球化竞争力。控股股东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无股权质押,对外担保主要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参股投资的安全和有效性,确保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偿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立新控制的主体及其他非关联第三方共同向Red Sea Aluminium Holdings Pte. Ltd.投资不超过8.26亿美元,在沙特阿拉伯开展“沙特红海铝产业链综合项目”。该项目预计建设期24个月,总投资约18.35亿美元,其中股权投资不超过8.2575亿美元,剩余资金通过项目融资解决。项目投产后将生产铝棒和铝板带箔,面向中东、欧洲及北美市场销售,采用“原铝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预计投资回报期6.5年,内部收益率22.08%。公司认为,此次投资有助于提升全球竞争力,符合公司全球化战略,且通过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可分散风险。控股股东创新集团财务状况稳健,无股权质押,对外担保主要为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提供。公司将通过提名董事、同步出资等措施保障投资安全。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充足,本次投资不会对主营业务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未发现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资金被侵占的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新新材”)委托,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新新材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新增同业竞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意见基于《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核查意见指出,创新新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沙特红海铝产业链综合项目”中的铝棒和铝板带箔业务与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对此,实际控制人崔立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项目全面投产后60个月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为预防业务竞争、利益输送等行为,创新新材将通过参与项目公司治理、提名董事等方式监督经营管理,并确保资金安全。关联方承诺按持股比例同步出资,避免利益输送。新增同业竞争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违反前次承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目标销售市场存在大量需求缺口,短期内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项目预期盈利能力强,内部收益率为22.08%(税后)。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同业竞争问题按期解决,包括优先收购权、出售给第三方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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