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4日收盘,永安行(603776)报收于15.28元,上涨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永安行2025-03-07信息汇总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52.44万元,占总成交额4.29%;游资资金净流入281.67万元,占总成交额1.85%;散户资金净流入370.77万元,占总成交额2.44%。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11.7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71,819,41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028.71087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暂无法提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发行方案及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推进主营业务发展,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保障投资者权益。- 编制的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因2024年年报未披露,暂无法提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将在完成后审议。- 认购方为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未损害股东权益。- 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 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尚需股东大会、上交所及证监会批准。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11.7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71,819,41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028.71087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36个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暂无法提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基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及所有相关议案。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028.7108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举旨在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特别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公司业务有望继续健康发展,科技创新需求提升,研发、运营和市场拓展投入增加。此外,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巩固其控制地位,增强市场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并通过实际控制人的产业资源和管理能力,进一步赋能公司业务。
因控股股东孙继胜筹划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可转债债券及可转债转股自2025年3月10日起停牌。2025年3月14日,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孙继胜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哈茂受让合计持有的32,721,710股(占总股本13.67%)。同日,杨磊与上海云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杨磊受让14,363,882股(占总股本6.00%)。同时,孙继胜放弃其持有的32,954,801股对应的表决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哈茂,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磊。此外,公司与上海哈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公司向上海哈茂发行不超过71,819,411股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转债债券及可转债转股将于2025年3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承诺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减持永安行股份;自定价基准日起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有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永安行所有;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及/或自筹资金,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使用永安行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永安行其他主要股东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海哈茂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价格为11.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028.710870万元人民币,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制定,旨在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公司利润分配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司向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028.710870万元,发行价11.7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71,819,411股。本次发行将增加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对主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为应对摊薄风险,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预算管理,严格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截至《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之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尚未审议及披露,故公司无法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时提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将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完成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并进行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认为公司具备发行条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旨在满足公司经营战略实施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对象为上海哈茂,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1.7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71,819,41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028.71087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上海哈茂,发行价格为11.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4,028.7108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71,819,411股,发行完成后,上海哈茂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前,孙继胜等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哈茂转让股份,上海哈茂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杨磊成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杨磊转让其持有的永安行14,363,88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永安行总股本的6.00%。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28元,总价款为人民币219,480,117元。协议于2025年3月14日签署,股份转让价款将在满足若干先决条件后支付。
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孙继胜、常州远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索军、陶安平及黄得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哈茂协议受让合计持有的32,721,710股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67%)。同日,杨磊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杨磊协议受让上海云鑫持有的14,363,882股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0%)。此外,上海哈茂、杨磊与孙继胜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孙继胜放弃其持有的剩余32,954,8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13.77%)对应的表决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安排生效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哈茂,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磊。
上海哈茂因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安排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杨磊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对象为上海哈茂,发行完成后,上海哈茂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超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上海哈茂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若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上海哈茂可免于发出要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哈茂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孙继胜、常州远为、索军、陶安平、黄得云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32,721,710股股份(占总股本13.67%),杨磊拟受让上海云鑫持有的14,363,882股股份(占总股本6.00%)。本次收购后,收购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9.67%股份。孙继胜将放弃其持有的32,954,801股股票(占总股本13.77%)的表决权。此外,上海哈茂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71,819,411股股票(不超过总股本30%)。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哈茂及杨磊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8.21%股份。
孙继胜及常州远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减少,通过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方式进行。变动前,孙继胜持有79,400,092股(33.17%),常州远为持有2,438,544股(1.02%)。2025年3月14日,孙继胜向上海哈茂转让19,850,023股(8.29%),转让对价273,136,316.48元;常州远为转让2,438,544股(1.02%),对价33,554,365.44元。孙继胜另放弃32,954,801股(13.77%)表决权,期限为股份过户至上海哈茂之日起24个月或特定条件达成时止。变动后,孙继胜持股59,550,069股(24.87%),享有表决权股数26,595,268股(12.98%),常州远为不再持股。上海哈茂成为控股股东,杨磊成为实际控制人。孙继胜承诺不谋求控制权,并确保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2025-2027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20,000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证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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