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3日收盘,宏创控股(002379)报收于12.06元,下跌0.25%,换手率1.63%,成交量18.56万手,成交额2.2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51.65万元,占总成交额6.5%;游资资金净流入3788.48万元,占总成交额16.97%。
- 业绩披露要点: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86,222,729.64元,同比增长29.73%,但净利润为-68,981,784.48元,同比下降52.51%。
- 公司公告汇总: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51.65万元,占总成交额6.5%;- 游资资金净流入3788.48万元,占总成交额16.97%;- 散户资金净流出2336.84万元,占总成交额10.47%。
业绩披露要点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86,222,729.64元,同比增长29.73%。其中,有色金属加工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433,279,777.23元,占总营业收入的98.48%,同比增长29.04%;其他业务收入为52,942,952.41元,占总营业收入的1.52%,同比增长98.76%。- 营业成本:2024年营业成本为3,426,161,540.79元,同比增长28.75%。- 净利润: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81,784.48元,同比下降52.51%。- 毛利率:有色金属加工行业的毛利率为1.06%,同比上升0.70个百分点。其中,冷轧卷毛利率为3.31%,同比上升2.99个百分点;铝箔毛利率为0.35%,同比下降1.35个百分点。- 分地区收入:国内销售实现营业收入2,326,710,749.34元,占总营业收入的66.74%,同比增长22.45%;国外销售实现营业收入1,159,511,980.30元,占总营业收入的33.26%,同比增长47.30%。- 资产总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为3,127,129,297.33元,同比增长4.87%。- 负债总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计为1,377,170,371.74元,同比增长11.51%。- 每股收益: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607元,同比下降52.04%;稀释每股收益为-0.0607元,同比下降52.04%。- 非经常性损益: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为17,277,340.29元,主要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现金流: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736,715.55元,同比下降42.7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1,882,998.15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9,999,998.93元。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81,784.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9,159,959.9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8,141,744.3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302,030.07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8,941,446.36元。因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5年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决议公告
-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士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4月8日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31日。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至15:00。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5年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投票。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日9:30-16:30,地点为公司证券部。联系人:肖萧,电话:0543-7026777。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刘剑文:2024年度,刘剑文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刘剑文现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职务,具备法学博士后学历。
- 报告期内,刘剑文出席了8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5次,通讯方式参加3次,未连续两次缺席。出席股东大会3次,亲自参加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相关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
刘剑文通过股东大会、互动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报告期内,刘剑文进行了15天的现场工作,亲临公司或子公司项目现场考察,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了解重大事项进展。此外,积极学习新法规,提升履职能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孙楠:2024年度,孙楠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孙楠现任天津倚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具备会计学硕士学位。
报告期内,孙楠出席了8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5次,通讯方式参加3次,无缺席;出席3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孙楠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均投赞成票。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现场办公16天,通过多种方式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年度内,孙楠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合规运营,维护股东权益。
胡毅:2024年度,胡毅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胡毅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现代产业学院院长等职务,具备经济学博士学位。
- 报告期内,胡毅出席了8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5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无缺席情况;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对公司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关联交易等议案发表审查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 在2024年年报工作中,胡毅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与财务负责人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确保年报质量。此外,胡毅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现场调查公司经营状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管理层沟通,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及业务发展。胡毅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楠先生、胡毅先生、刘剑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楠先生、胡毅先生、刘剑文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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