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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股市必读:新发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13 04: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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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12日收盘,光电股份(600184)报收于14.81元,上涨0.75%,换手率5.04%,成交量25.66万手,成交额3.7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13.64万元,占总成交额2.71%;游资资金净流入1097.12万元,占总成交额2.93%。
  • 公司公告汇总:光电股份调整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光电集团和中兵投资不再参与认购,发行对象将全部以竞价方式确定,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等。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13.64万元,占总成交额2.71%;游资资金净流入1097.12万元,占总成交额2.93%;散户资金净流出83.48万元,占总成交额0.22%。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 光电股份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进行了详细回复,主要内容包括:
  • 认购对象:光电集团和中兵投资不再参与认购,发行对象将全部以竞价方式确定。
  • 募投项目: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和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为主要募投项目,分别拟投入51,917万元和39,18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903万元。
  • 经营情况:2021-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31,180.53万元、251,293.51万元、220,051.42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41%、14.13%、16.20%。2024年一季度未能实现盈利,防务产品收入占比下降。
  • 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关联采购和销售金额占比较大,主要涉及兵器集团控制的单位,交易价格由军方审价部门确定,具备公允性。
  • 资产情况:部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因客户未收到军方回款而增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 在建工程: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存在分批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光电股份于2024年7月4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研究和落实,并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同时更新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 修订后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3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结果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主要内容包括:
  • 发行方案调整:光电集团和中兵投资不再参与认购,发行对象全部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数量不超过88,000,000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02,000万元。
  • 增资情况:光电集团向新华光增资4,000万元,取得5.09%股权,新华光变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股94.91%。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化: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仍拥有控制权。
  • 租赁土地及房产情况: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使用租赁土地及自有房产,租赁期限至2027年4月30日,房产存在“房地不一体”情形,未办理产权变更。
  • 风险揭示: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相关风险,包括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无法续期等可能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中信证券担任光电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88,000,000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000.00万元,主要用于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主要内容包括:
  • 发行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兵器集团批准,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
  • 发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
  • 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和销售防务产品及光电材料,交易价格公允。
  • 新增专利和合同:新增6项专利,签署了新的授信和借款合同,并收到财政补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详细说明了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的原因,主要由于防务产品销量减少,特别是大型武器系统产品销量减少所致。2021年大型武器系统系列产品集中完成交付,导致2022年和2023年收入规模下降。2024年1-6月,防务产品收入规模较低,一方面系大型武器系统产品收入规模降低,另一方面,精确制导导引头产品下游客户产品交付进度减缓,导致产品销量减少。
  • 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产品方面,2023年收入下降主要由于光学型件、粗退条料与红外压型件收入下降。2024年1-6月,收入未出现同比下滑,但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及部分产品降价所致。
  • 报告期内,公司防务产品毛利率波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光电材料与元器件毛利率波动主要系产品价格下降、单位成本升高、部分产品良率较低等原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中信证券担任光电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光电股份进行了尽职调查,确保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8,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000.00万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 光电股份计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2,000.00万元,主要用于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51,917.00万元)、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39,18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0,903.00万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控股股东为光电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兵器集团。募投项目旨在提升公司在光学材料与元器件及防务领域的生产能力与技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防务产品收入下降、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产品收入下降、业绩亏损、应收款项坏账、毛利率下降等。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将采取措施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提升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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