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2日收盘,振华股份(603067)报收于18.04元,下跌1.64%,换手率3.78%,成交量19.25万手,成交额3.49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68.74万元,占总成交额3.06%;游资资金净流入509.01万元,占总成交额1.46%;散户资金净流入559.74万元,占总成交额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华化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振华化学本次不行使“振华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振华化学于2024年8月2日公开发行40.621万手(406.2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621.00万元,期限6年。债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振华转债”,代码“113687”。转股期自2025年1月20日起,转股价格为11.64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当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债券。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11日已触发赎回条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次不行使“振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12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赎回权。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振华转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振华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振华转债”的公告,证券代码:603067,证券简称:振华股份,公告编号:2025-011,债券代码:113687,债券简称:振华转债。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11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振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64元/股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振华转债”。未来12个月内,如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自2026年3月11日后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
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振华转债”的具体情况已披露。特此公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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