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2日收盘,科瑞技术(002957)报收于18.59元,上涨10.0%,涨停,换手率5.82%,成交量23.87万手,成交额4.27亿元。
科瑞技术2025年3月12日涨停收盘,收盘价18.59元。该股于13点7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1.11亿元,占其流通市值1.45%。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6亿元,占总成交额34.19%;游资资金净流出6018.75万元,占总成交额14.09%;散户资金净流出8581.9万元,占总成交额20.0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募集资金置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189,342.64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52,830.19元。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科瑞增资,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4,578.30万元及利息和理财收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220,296股,总股本增至41,998.2466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41,998.2466万元。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慧姬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募集资金置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189,342.64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52,830.19元。-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惠州科瑞增资,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4,578.30万元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向惠州科瑞提供借款。- 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总股本由41,076.2170万股增加至41,998.2466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076.217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1,998.2466万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核查。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318.93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95.28万元,总计4,514.22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4,514.22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科瑞技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20,2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2元,扣除费用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5,783,006.39元,已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千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核查后无异议。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科瑞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惠州科瑞)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20,296股,每股发行价12.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5,783,006.39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能源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总投资规模24,679.0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578.30万元。公司拟使用6,000万元向惠州科瑞增资,剩余4,578.30万元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将以五年期借款形式提供给惠州科瑞,借款可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惠州科瑞成立于2024年8月30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惠州,2024年末总资产43,090,254.96元,净资产39,839,253.75元,净利润-160,746.25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表示同意。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技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科瑞技术公司管理层编制了专项说明,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科瑞技术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9,220,296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为12.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749,987.52元,扣除发行费用5,966,981.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783,006.39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总投资额为246,790,600元,若资金不足,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3,189,342.64元,并支付发行费用1,952,830.19元。具体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等。此次鉴证报告旨在为科瑞技术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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