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1日收盘,致远新能(300985)报收于17.68元,下跌1.56%,换手率1.68%,成交量3.13万手,成交额5520.55万元。
致远新能2025年3月11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43.07万元,占总成交额11.65%;- 游资资金净流出66.46万元,占总成交额1.2%;- 散户资金净流入709.53万元,占总成交额12.85%。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李君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李君将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君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3月26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下午14:30,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1388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9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00-11:00及14:00-17:00。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会议联系人张淑英,联系电话0431-85025881,邮箱zhiyuanzhuangbei@163.com。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85”,简称为“致远投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新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李君先生发表声明与承诺,表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君声明其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李君确认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李君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君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了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李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无重大失信记录。李君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若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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