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1日收盘,火炬电子(603678)报收于39.09元,上涨9.99%,涨停,换手率3.88%,成交量17.8万手,成交额6.77亿元。
火炬电子2025年3月11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9.09元。该股于9点51分涨停,1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1.23亿元,占其流通市值0.68%。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5亿元,占总成交额15.54%;游资资金净流出6499.84万元,占总成交额9.6%;散户资金净流出4016.04万元,占总成交额5.93%。沪深交易所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火炬电子因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登上龙虎榜,这是近5个交易日内首次上榜。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该议案也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内容包括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存续期延长、资产管理机构变更等,该议案亦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择日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择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或强制员工参与情形,因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管理细则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助于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因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本计划涵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总额上限3,268.15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A股普通股,规模不超过1,720,081股,受让价格19元/股。存续期24个月,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一次性解锁。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为营业收入不低于4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解锁比例,A/B级100%,C级0%。持有人会议为最高管理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持有人权利包括享有资产权益、参加持有人会议等,义务包括缴纳认购资金、承担投资风险等。存续期内份额不得转让、担保等。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资产。特定情况下持有人权益不调整,违规者资格取消并强制收回权益。管理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会职工代表认为该草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员工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况,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稳定和吸引核心团队人员,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审议通过《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与会职工代表认为该管理细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员工利益的情形。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本计划涵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预计不超过178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总额上限3,268.15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总规模不超过1,720,081股,受让价格19元/股。存续期24个月,锁定期12个月。公司层面考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个人绩效考核按公司内部办法执行。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公司强调本计划旨在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回复称,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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