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瑞芯微(603893)03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告编号:2025-005业绩预告,依据的上市规则中那种情形呢,规则里面没有相对应的情形,可以帮我解惑吗?
瑞芯微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5.1.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出现“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情形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预告。公司根据上述规定披露2024年的业绩预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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