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华媒控股(000607)03月1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经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咨询,对方表示:《关于进一步规范期刊经营合作活动的通知》(国新出发〔2023〕13号),适用于期刊出版单位,若是公司性质,那涉及到期刊出版以外的业务问题,请您另行咨询相关机构。因此我认为,你们以新闻出版总署规范期刊出版的文件,作为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唯一理由,有刻意规避监管的嫌疑,你们是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双方业务和投资活动并不仅限于期刊出版。
华媒控股回复:您好!2014年重组完成时,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不存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请参考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中“第十三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一直严格遵守并持续履行,详见历次定期报告中“重要事项”的承诺相关部分。提请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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