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7日收盘,江苏吴中(600200)报收于6.21元,下跌2.51%,换手率12.33%,成交量87.67万手,成交额5.48亿元。
3月7日江苏吴中(600200)收盘报6.21元,跌2.51%,当日成交8767.05万元。根据收盘数据统计,该股已连续2日下跌,近5个交易日中有2日跌幅超5%,当年累计跌幅35.43%。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4.92亿元,股价累计下跌34.22%;融资余额累计减少1.4亿元,融券余量累计增加2400股。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4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4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12.7。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225.24万元,占总成交额9.54%;游资资金净流出1201.96万元,占总成交额2.19%;散户资金净流入6427.2万元,占总成交额11.7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进出口”)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因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被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从犯)追究刑事责任。涉案期间,吴中进出口共取得相机、镜头类出口退税额242,064,432.56元,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案发后,吴中进出口及杨锋均已自愿退缴非法所得至衡东县公安局。
林锡钦通过实际控制的多家境内外公司,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虚假出口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吴中进出口在杨锋的领导下,与林锡钦控制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代理出口业务伪装成自营出口业务,协助骗取出口退税。
截至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因其他事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正常开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近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基本信息如下:药品名称为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剂型为注射剂,规格为2ml:0.2g(20万单位),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32021408,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药品生产企业均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硫酸阿米卡星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适用于多种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所致严重感染。该药品最早由bristol万有研究所研发,1977年在日本上市,商品名为“Nichiiko®”。2024年国内样本医院销售额约为3255.94万元(PDB数据库),并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甲类品种。截至2025年2月,公司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项目共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479.38万元人民币。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公司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该药品的市场销售产生积极影响。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等特点,药品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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