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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股市必读:佳电股份(00092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76万元,占总成交额0.6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06 07: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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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5日收盘,佳电股份(000922)报收于11.52元,上涨1.05%,换手率1.79%,成交量10.5万手,成交额1.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76万元,占总成交额0.65%;游资资金净流出66.81万元,占总成交额0.56%;散户资金净流入144.57万元,占总成交额1.2%。
  • 公司公告汇总: 哈电集团认购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1,788,101股,新增股份于2025年2月28日完成登记,哈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从36.94%增至46.18%。
  • 公司公告汇总: 新增股份将于2025年3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三年,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76万元,占总成交额0.65%;游资资金净流出66.81万元,占总成交额0.56%;散户资金净流入144.57万元,占总成交额1.2%。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哈电集团认购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1,788,101股,新增股份于2025年2月28日完成登记。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95,216,654股,哈电集团直接持股256,733,851股(36.93%),佳木斯电机厂持股64,280,639股(9.25%)。哈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从219,226,389股(36.94%)增至321,014,490股(46.18%)。哈电集团承诺三年内不转让新股,并获股东大会批准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佳电股份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哈电集团,一致行动人为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因哈电集团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01,788,101股A股股票所致,发行价格为10.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1,526,063.28元。变动后,哈电集团直接持股比例从26.11%增至36.93%,一致行动人间接持股比例从10.83%降至9.25%,合计持股比例从36.94%增至46.18%。哈电集团承诺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哈电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佳电股份出具法律意见书。哈电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志安,由国务院国资委100%持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哈电集团直接持有佳电股份26.11%,通过佳木斯电机厂间接持有10.83%,合计持股36.94%。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1,788,101股,募集资金1,111,526,062.92元,全部由哈电集团认购,新股限售期为三年。本次发行已获哈电集团内部批准、发行人内部批准、国资监管批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批、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哈电集团承诺三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的新股,且发行人股东大会已同意哈电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佳电股份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11,526,062.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01,788,101股,发行价格为10.9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哈电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的新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公司已履行了完备的内外部决策程序,包括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张鹏、曾恺为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 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保荐机构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101,788,101股,发行价格10.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11,526,062.92元,净额1,109,790,577.11元。新增股票上市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限售期三年。发行对象为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资金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95,216,654股,哈电集团持股比例升至36.93%。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交所上市条件。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和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持股数量不变。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佳电股份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已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

  • 佳电股份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101,788,101股,发行价格为10.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1,526,062.92元,净额为1,109,790,577.11元。新增股份将于2025年3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三年。本次发行对象为哈电集团,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6.9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结构化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哈电集团持股比例增至36.93%,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新增关联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增加,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结构优化。公司将继续保持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各项经营活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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