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5日收盘,华安证券(600909)报收于5.66元,上涨0.0%,换手率0.58%,成交量27.21万手,成交额1.53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8.65万元,占总成交额1.49%;游资资金净流入673.48万元,占总成交额4.39%;散户资金净流出444.84万元,占总成交额2.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2日支付“华安转债”2024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期间的利息。可转债发行规模为28亿元,每张面值100元,共2,800万张,债券期限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转股期限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本期票面利率为1.50%,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元(含税)。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1日,除息日和兑息日均为2025年3月12日。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3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安转债”持有人。个人投资者利息所得税按20%征收,实际派发利息为1.2元(税后)。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每张面值100元的本期债券兑息金额为1.5元(含税)。居民企业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11月26日,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预计回购金额为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回购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2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80.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购买的最高价格为6.38元/股,最低价格为5.66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1,025.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