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ST旭蓝(000040)03月0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股价因控股大股公挪用75亿元造成巨大跌落,其应负重大责任。为何公司不申告证监会按最低退市价注销其所有公司股份。核减其占金额并依法追回剩余资金?
ST旭蓝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一直积极督促东旭集团及其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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