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3日收盘,宏达股份(600331)报收于7.08元,上涨1.14%,换手率1.77%,成交量35.99万手,成交额2.57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67.36万元,占总成交额6.89%;游资资金净流入447.26万元,占总成交额1.74%;散户资金净流出2214.62万元,占总成交额8.6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要审议两项议案:1. 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等,并以公司本部和控股子公司的不动产、机械设备进行抵押或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进行质押。2.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部分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将公司经营范围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变更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品种包括硫酸、液氨、硫磺、磷酸等不带储存经营)”,并新增“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等内容。此外,还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会议还将审议其他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司为被执行人,案件涉及金额1,074,102,155.40元。2025年3月3日,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利润返还款323,433,331.08元,用于返还金鼎锌业利润款本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现金加资产抵债方式已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974,102,155.40元,尚有应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本金100,000,000.00元及延迟履行金。
背景情况:因合同纠纷,金鼎锌业四家股东起诉宏达集团和宏达股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需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扣除已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00元后,支付1,074,102,155.40元。
对公司影响:本次支付后,公司货币资金减少323,433,331.08元,应付返还利润款本金减少相同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延迟履行金222,998,087.17元,2024年度延迟履行金27,132,395.55元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流动资金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持有的7家公司股权以及房产、土地等部分资产尚处于冻结、查封状态,但未限制正常使用。公司将积极偿还剩余债务并解除资产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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