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8日收盘,悦安新材(688786)报收于26.67元,较上周的27.15元下跌1.77%。本周,悦安新材2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29.5元。2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26.19元。悦安新材当前最新总市值31.96亿元,在金属新材料板块市值排名23/2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921/5130。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营业总收入41,777.72万元,同比增长13.38%;营业利润8,008.12万元,同比下降11.72%;利润总额7,873.01万元,同比下降12.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32.41万元,同比下降13.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86.55万元,同比下降9.86%;基本每股收益0.58元,同比下降13.4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2%,减少2个百分点。报告期末,总资产90,647.65万元,较期初增长3.5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0,997.29万元,较期初增长1.23%;每股净资产5.92元,较期初下降27.72%。股本11,983.33万股,较期初增长40.00%。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包括在建工程转固但产能仍处于爬坡阶段,导致营业成本增加,以及房产、土地增加导致相关税金及附加增加。本报告期末公司股本较期初增长4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所致。
2月25日特定对象调研双方就进一步了解悦安新材相关情况进行了会议沟通,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主要产品为微纳金属粉体及相关深加工制品,包括羰基铁粉、雾化合金粉、软磁粉、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吸波材料等系列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涵盖电子元器件、3C 精密件等行业。
公司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结合下游市场的客户需求及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在微纳粉体领域布局了高强钢、非晶粉末、磁流变液等系列新产品研发工作,以拓展新的增长点。同时,公司在宁夏建设了新生产基地,采用创新工艺生产羰基铁粉。
公司在羰基铁粉领域处于国内市场较为领先地位,凭借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和客户资源,占据一定的市场优势。
根据对下游客户信息的收集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我们预计随着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的需求增长,粉末冶金工艺的应用前景有望进一步扩大。
公司将继续深耕现有产品领域,充分发挥羰化工艺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来提升市场份额。同时,公司也在关注新兴市场和新兴技术,做好产品和技术布局,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粉末产品在 I 服务器领域已有一定的应用,主要体现在电感等电子元器件方面。据了解,机器人产业格局还未明确,公司暂不掌握微纳粉体产品在机器人领域的发展前景。
下游客户使用公司的粉末产品生产的电感、磁流变液等产品已稳定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同时粉末冶金工艺生产的金属精密零部件也应用于相关领域。
磁流变液技术可应用于汽车悬挂系统,通过毫秒级的响应提升车辆的操控稳定性和乘坐舒适性。根据对行业信息的了解,随着下游产品国产化后成本的降低,磁流变减震器有望从高端车型下沉至中低端车型。
公司的款情况总体较为良好。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证券代码:688786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此外,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亦作废失效。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激励计划剩余的57.92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确认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并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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