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燕东微(688172)02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贵公司12月31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中,为何对于非公发相关议案没有将其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进行审议?按照《公司章程》第八十条的规定,公司对于该事项应当做特别决议事项进行审议。贵公司是否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燕东微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按照特别决议进行审议,详见燕东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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