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6日收盘,佛山照明(000541)报收于6.19元,上涨3.34%,换手率2.86%,成交量33.89万手,成交额2.08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96.9万元,占总成交额9.1%;游资资金净流出1510.12万元,占总成交额7.24%;散户资金净流出386.79万元,占总成交额1.8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应到董事9名,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详情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庄坚毅、胡逢才、李泽华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由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详情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6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82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额为4,674万元。2025年2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关联交易涉及向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和服务,金额分别为5,850万元、2,410万元、1,700万元、1,500万元和100万元;向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服务,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660万元、1,100万元和1,500万元。
2024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4,674万元,其中采购2,196万元,销售2,478万元。部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所致,属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很小。
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投资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将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仅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产品,不得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交易;财务管理部门将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一旦发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此举旨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低风险短期理财获得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就发行人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购买原材料、商品或服务、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82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674万元。
2025年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包括向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采购5,850万元,向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2,410万元等。销售方面,向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2,000万元等。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此差异属正常经营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和业绩。保荐人认为,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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