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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股市必读:佳电股份(00092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49.68万元,占总成交额10.1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2-27 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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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26日收盘,佳电股份(000922)报收于11.98元,上涨4.45%,换手率4.33%,成交量25.4万手,成交额3.0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佳电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3049.68万元,占总成交额10.13%。
  • 公司公告汇总:佳电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申请授信额度等,并计划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公告汇总: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11,526,062.92元,发行价格为10.92元/股,发行数量为101,788,101股。

交易信息汇总

佳电股份2025年2月26日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3049.68万元,占总成交额10.13%;- 游资资金净流出1824.67万元,占总成交额6.06%;- 散户资金净流出1225.01万元,占总成交额4.07%。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佳电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撤销成本管理部,其职责调整至其他部门;招标管理部与经济运行部合署办公。- 修订《公司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制定公司领导人员2025-2027年度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核定佳电股份2024年工资总额,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制定工资总额报告。-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佳电股份将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佳电股份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佳电股份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050168515100002099,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该专户仅用于特定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佳电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等。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综合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佳电股份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增加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2月21日17:00时,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1,111,526,062.92元。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佳电股份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已完成审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01,788,101股,募集资金总额1,111,526,062.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09,790,577.11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负责,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哈电集团,发行价格为10.92元/股,发行数量为101,788,1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1,526,062.92元。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佳电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次发行已获发行人内部批准及授权,并取得哈电集团、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佳电股份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发行数量为101,788,101股,发行价格为10.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1,526,06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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