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5日收盘,辰安科技(300523)报收于21.93元,下跌0.05%,换手率1.94%,成交量4.51万手,成交额9839.2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8.33万元,占总成交额2.22%;游资资金净流出116.77万元,占总成交额1.19%;散户资金净流出101.56万元,占总成交额1.0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还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其中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5日。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53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内容涵盖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公布,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报告义务。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事件的起因、状态和影响。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并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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