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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股市必读:广东宏大(002683)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79.66万元,占总成交额10.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2-26 04: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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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25日收盘,广东宏大(002683)报收于24.37元,下跌1.54%,换手率0.63%,成交量4.16万手,成交额1.0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79.66万元,占总成交额10.6%。
  • 公司公告汇总:广东宏大以现金方式成功购买雪峰科技21%的股份,交易总价为2,205,543,557元,每股价格9.80元。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79.66万元,占总成交额10.6%;游资资金净流入813.83万元,占总成交额7.99%;散户资金净流入265.83万元,占总成交额2.61%。

公司公告汇总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宣布以现金方式购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5,055,465股股份(占雪峰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1%),交易总价为2,205,543,557元,每股价格9.80元。交易定价基于2024年6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6.53元/股)的150%确定。交易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分两期支付,首期支付30%作为履约保证金,剩余70%在先决条件满足后支付。

交易已获得新疆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批准,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事项的不予禁止决定。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雪峰科技成为广东宏大的控股子公司。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与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未发生资金、资产被非经营性占用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协议及承诺均正常履行,后续将继续履行协议及承诺,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过户完成的公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5,055,465股股份,占雪峰科技现有股份总数的21.00%。本次交易完成后,雪峰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日、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于2025年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司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续事项包括继续履行协议及承诺、信息披露义务等。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和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均认为,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未发现重大差异情况,且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相关方将继续履行协议和承诺,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特此公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5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宏大”)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核查意见。广东宏大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农牧投”)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雪峰科技”)225,055,465股股份(占21%),交易价款总计2,205,543,557元,每股价格9.80元。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分两期支付,首期支付30%作为履约保证金,后期支付剩余70%。

交易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广东宏大内部决议、新疆农牧投内部决策、新疆国资委及广东省国资委批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雪峰科技成为广东宏大控股子公司。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差异情况,未发生资金、资产被非经营性占用或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相关协议及承诺均正常履行。后续事项包括继续履行协议及承诺、信息披露义务等。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广东宏大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00%股份,共计225,055,465股。交易完成后,雪峰科技将成为广东宏大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宏大第六届董事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新疆农牧投和新疆国资委也完成了内部审议程序并批准了交易。广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广东宏大协议收购雪峰科技21%股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广东宏大收购雪峰科技股权案不予禁止。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标的股份已过户登记至广东宏大名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广东宏大及雪峰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本次交易发生调整。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广东宏大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交易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各方正在按协议履行义务。相关方已正常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后续事项包括继续履行交易协议约定的义务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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