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月25日共进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祖敏、总经理魏洪海、副总裁唐晓琳、非独立董事汪大维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你公司海外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与实际执行不一致,有关验收信息获取不及时,导致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
二、收入核算未合理考虑销售退回影响你公司某子公司受业务模式等因素影响,每年均有客户要求退货,但核算收入时未合理考虑销售退回影响。
三、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规范你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形成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及后续转回缺乏合理依据。
四、部分成本与费用混同你公司将部分售后维修业务对应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不审慎你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对相关业务预测缺乏依据,预测数据与实际差异较大。此外,你公司还存在合同签署及销售相关内部控制薄弱等问题。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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