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1日收盘,江苏华辰(603097)报收于22.92元,上涨2.09%,换手率10.7%,成交量4.28万手,成交额9815.34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21万元,占总成交额0.29%;游资资金净流入168.23万元,占总成交额1.71%;散户资金净流出196.44万元,占总成交额2.0%。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孝金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17人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1人离职,5人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2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530.00万股调整为448.50万股,预留部分由70.00万股调整为71.50万股,总股数由600.00万股调整为520.00万股。关联董事杜秀梅、蒋硕文回避表决,议案获5票通过。-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2月20日为授予日,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448.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5元/股。关联董事杜秀梅、蒋硕文回避表决,议案获5票通过。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德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况,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2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45元/股的价格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448.5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2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530.00万股调整为448.50万股,预留部分数量由70.00万股调整为71.50万股,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总数由600.00万股调整为520.00万股。首次授予日定为2025年2月20日,授予价格为12.45元/股。监事会确认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首次授予日,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2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其中首次授予448.5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86.25%,涉及6位高管及114名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预留71.50万股,占13.75%。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副总经理杜秀梅、蒋硕文、翟基宏、李刚、高冬各获授10.00万股,沙丽获授12.00万股。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共114人,获授386.50万股。预留部分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并按规定披露信息。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所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且累计不超过10%。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1日发布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0日,首次授予数量为448.5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2.45元/股,授予对象为120名激励对象。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自查显示,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交易情况。首次授予对公司2025-2028年的财务影响预计摊销费用分别为2,398.23万元、1,382.88万元、654.06万元、49.83万元。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38人,首次授予数量为530.00万股,预留部分为70.00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20人,首次授予数量减少至448.50万股,预留部分增加至71.50万股,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总数调整为520.00万股。主要原因是17人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1人因离职不符合资格,5人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内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2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30.00万股调整为448.50万股,预留部分数量由70.00万股调整为71.50万股,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总数由600.00万股调整为520.00万股。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0日,授予价格为12.45元/股,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44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主要内容如下:- 箱式变电站产销情况:2024年,公司箱式变电站产能2,411台,产量1,685台,销量1,579台,产能利用率69.89%,产销率93.71%。前次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产能消化情况和实际销售情况均高于预期。- 在手订单及行业趋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55,483.98万元,占前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收入的96.15%。行业发展趋势良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尤其是新能源领域。- 新增产能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中新能源箱式变电站产能规划基于市场需求、行业及公司发展情况确定,新增产能具有合理性。公司已制定多项产能消化措施,包括深耕国内市场、开拓海外市场、实施股权激励等。- 逾期应收账款: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或长期合作经销商,整体坏账风险较小。公司根据收回风险程度分别按账龄组合计提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存货增长原因:2024年上半年存货增长主要因在手订单增加及主要原材料铜材价格上涨。库龄1年以上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未来将根据订单及客户需求处置,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中,公司解释了逾期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金额、逾期账龄、逾期原因及是否存在回款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占逾期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88.77%、85.82%、65.09%和48.94%,整体较高。逾期时间较长的金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较低。前十大逾期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或与公司长期合作的经销商,整体坏账风险较小。公司根据收回风险程度分别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主要在1年以内。针对逾期应收客户,公司采取多种方式追缴逾期应收账款,控制坏账风险。公司综合评估相关客户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应收款项逾期时间等因素对需要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计提。公司通过迁徙率法计算公司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进行了前瞻性调整。公司基于前瞻性调整后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的账龄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并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计提情况最终实际确定的账龄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已合理、充分反映了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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