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1日收盘,盛景微(603375)报收于38.4元,上涨0.92%,换手率5.12%,成交量2.77万手,成交额1.06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4.47万元,占总成交额3.72%;游资资金净流出185.19万元,占总成交额1.74%;散户资金净流出209.28万元,占总成交额1.97%。
盛景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数41,573,30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2979%。另有207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股数288,80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869%。中小投资者共208人,代表股数288,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1,862,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4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永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756,403股(99.7474%),反对75,503股(0.1803%),弃权30,200股(0.0723%)。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张优悠、张颖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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