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1日收盘,丝路视觉(300556)报收于22.4元,上涨3.8%,换手率17.76%,成交量18.27万手,成交额4.04亿元。
投资者: 请问截止2025年2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董秘: 26227。
2025年2月21日,丝路视觉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12.0万元,占总成交额3.74%;游资资金净流入2225.66万元,占总成交额5.51%;散户资金净流出713.66万元,占总成交额1.77%。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萌迪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1. 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情况,董事会同意注销16,404份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魏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魏智先生自2009年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广州分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项兰迪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注销16,404份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对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2020年3月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5年1月17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6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6,404份股票期权。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56)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将注销16,404份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涉及6名激励对象。自2020年起,公司陆续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个重要步骤,包括草案审议、激励对象名单公示、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行权条件成就确认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等。期间,公司多次调整行权价格,并通过多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审核。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原因是6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注销合法有效,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