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1日收盘,宏盛华源(601096)报收于4.32元,较上周的4.23元上涨2.13%。本周,宏盛华源2月17日盘中最高价报4.5元。2月20日盘中最低价报4.26元。宏盛华源当前最新总市值115.57亿元,在专业工程板块市值排名7/4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393/5130。
2月20日特定对象调研
问:公司目前主要的产品是什么?各类产品在营收中的占比情况如何?答:公司主要产品涵盖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和变电构支架。根据已经披露的2023年年报,2023年角钢塔营收占比67.58%,钢管塔营收占比14.7%,钢管杆营收占比7.33%,变电构支架营收占比2.79%。未来,公司计划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延展业务链条。
问:公司在市场拓展方面有何战略规划?答:在市场拓展战略上,公司一是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主要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通过提供优质产品与完善售后服务,深化合作关系。二是持续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紧跟客户投资方向,提高市场营销能力。三是研判国际形势新动向,完善全球营销网络布局,全力实现国际市场新突破。
问:公司董事会构成如何?其决策机制怎样保障公司战略有效实施?答:公司董事会由多位具有丰富行业经验与专业知识的董事组成,涵盖电力设备制造、财务管理、企业战略等领域。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一,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与独立性。董事会决策机制方面,设有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通过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对战略规划进行深入讨论、表决,确保战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问:公司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有哪些具体行动?对公司品牌形象塑造有何作用?答:公司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积极作为。在环境保护方面,持续投入环保设施建设与技术改造。在社会公益方面,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在员工关怀方面,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完善福利保障,促进员工职业发展。以上行动对公司品牌形象塑造具有积极作用,提升了公司在社会公众、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方中的认可度与美誉度,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公民形象,增强了品牌的社会影响力与公信力,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宏盛华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电工电气”)将其持有的宏盛华源843,257,367股股份(占总股本31.52%)无偿划转给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气装备”)。本次划转完成后,山东电工电气不再直接持有宏盛华源股份,仅通过子公司陕西银河间接持有7.06%股份,中国电气装备成为宏盛华源直接控股股东。
本次无偿划转旨在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改善资产结构,推动产业链融合发展,增强国有资本竞争力。根据《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协议自双方签署、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及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目前,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豁免36个月限售期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山东电工电气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到期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宏盛华源收购报告书摘要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气装备”)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山东电工电气持有的上市公司843,257,367股股份(占总股本31.52%),成为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智慧电气、系统服务及高效能源业务。本次收购旨在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改善资产结构,推动产业链融合发展,增强国有资本竞争力。收购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将合计持有宏盛华源38.58%股份。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且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但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宏盛华源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本次收购已申请豁免36个月限售期。收购人承诺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宏盛华源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收购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山东电工电气持有的宏盛华源843,257,367股股份(占总股本31.52%)。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将成为宏盛华源的直接控股股东,合计持有38.58%股份,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收购目的是理顺股权关系,优化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和支持企业资产结构调整。本次收购已获双方董事会同意并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尚需上交所同意豁免36个月限售期及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和业务重大调整、董事会或高管组成变动、公司章程修改、员工聘用计划重大变动、分红政策重大调整及其他重大影响的计划。本次收购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收购人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气装备”)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收购涉及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工电气”)将其持有的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华源”)843,257,36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31.52%)无偿划转予中国电气装备。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将直接持有宏盛华源31.52%股份,通过陕西银河间接持有7.06%股份,合计持有38.58%股份,成为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包括山东电工电气与中国电气装备分别召开董事会同意划转事宜,并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宏盛华源已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障碍,且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在本次收购过程中不存在证券交易违法行为。
宏盛华源收购报告书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山东电工电气持有的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43,257,367股股份(占总股本31.52%),成为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本次收购旨在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改善资产结构,推动产业链融合发展,增强国有资本竞争力。收购完成后,宏盛华源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不变。中国电气装备将继续履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收购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豁免36个月限售期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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