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1日收盘,远兴能源(000683)报收于5.39元,较上周的5.45元下跌1.1%。本周,远兴能源2月18日盘中最高价报5.55元。2月19日盘中最低价报5.32元。远兴能源当前最新总市值201.54亿元,在化学原料板块市值排名7/5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807/5130。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并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宋为兔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孙朝晖,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纪玉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公司表示,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股票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生产经营正常。
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人员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戴继锋、刘宝龙、李永忠回避表决。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15名激励对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九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人员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1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共计1,05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人员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公司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4,042,576.66元,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5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均为“S≥90”,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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