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0日收盘,江苏华辰(603097)报收于22.45元,下跌0.71%,换手率6.01%,成交量2.41万手,成交额5391.04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3.57万元,占总成交额3.96%;游资资金净流出63.42万元,占总成交额1.18%;散户资金净流出150.15万元,占总成交额2.79%。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孝金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两项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17人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1人离职,5人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2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530.00万股调整为448.50万股,预留部分由70.00万股调整为71.50万股,总股数由600.00万股调整为520.00万股。关联董事杜秀梅、蒋硕文回避表决,议案获5票通过。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2月20日为授予日,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448.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5元/股。关联董事杜秀梅、蒋硕文回避表决,议案获5票通过。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德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两项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况,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2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45元/股的价格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448.5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2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530.00万股调整为448.50万股,预留部分数量由70.00万股调整为71.50万股,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总数由600.00万股调整为520.00万股。首次授予日定为2025年2月20日,授予价格为12.45元/股。监事会确认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首次授予日,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2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其中首次授予448.5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86.25%,涉及6位高管及114名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预留71.50万股,占13.75%。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副总经理杜秀梅、蒋硕文、翟基宏、李刚、高冬各获授10.00万股,沙丽获授12.00万股。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共114人,获授386.50万股。预留部分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并按规定披露信息。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所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且累计不超过10%。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1日发布此公告。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0日,首次授予数量为448.5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2.45元/股,授予对象为120名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自查显示,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交易情况。首次授予对公司2025-2028年的财务影响预计摊销费用分别为2,398.23万元、1,382.88万元、654.06万元、49.83万元。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调整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38人,首次授予数量为530.00万股,预留部分为70.00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20人,首次授予数量减少至448.50万股,预留部分增加至71.50万股,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总数调整为520.00万股。主要原因是17人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1人因离职不符合资格,5人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内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2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30.00万股调整为448.50万股,预留部分数量由70.00万股调整为71.50万股,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总数由600.00万股调整为520.00万股。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0日,授予价格为12.45元/股,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44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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