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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股市必读:博迁新材2月20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8.95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2-21 00: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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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20日收盘,博迁新材(605376)报收于38.95元,上涨10.0%,已连续涨停2天,换手率5.9%,成交量15.44万手,成交额5.8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博迁新材2月20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8.95元,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87.66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博迁新材5%以上股东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及再质押30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00,000股。
  • 公司公告汇总:博迁新材股票于2025年2月18日、19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交易信息汇总

博迁新材2025-02-20信息汇总

股价提醒

博迁新材2月20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8.95元。该股于13点34分涨停,9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898.58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09%。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87.66万元,占总成交额10.48%;游资资金净流出5876.4万元,占总成交额10.12%;散户资金净流出211.26万元,占总成交额0.36%。

龙虎榜上榜

沪深交易所2025年2月20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博迁新材(605376)因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2,02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209%。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81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29%。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股份数量相同,众智聚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不变。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情况

2025年2月19日,公司收到众智聚成出具的《告知函》,众智聚成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3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61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47%- 解除质押时间:2025年2月18日-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1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454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智聚成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同时办理了再质押手续。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众智聚成
  •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 本次质押股数(股):300,000
  • 是否为限售股:否
  • 是否补充质押:否
  • 质押起始日:2025年2月18日
  • 质押到期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61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47%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持股数量:22,029,000股
  • 持股比例:8.4209%
  • 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4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15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29%

众智聚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作出如下回复:截至目前,除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利平确认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涵盖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利平确认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特此函复。控股股东(盖章):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期:2020年2月20日。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8日、19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具体核实情况如下:1.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日常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无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3. 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述期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4. 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风险提示: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也未获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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