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9日收盘,皖天然气(603689)报收于8.38元,上涨0.0%,换手率0.63%,成交量3.06万手,成交额2557.66万元。
皖天然气2025年2月19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87.33万元,占总成交额3.41%;- 游资资金净流入143.41万元,占总成交额5.61%;- 散户资金净流出56.08万元,占总成交额2.19%。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确保到期偿还。2. 关于注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中期票据,在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确保到期偿还。以上两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3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见相关通知。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条件,在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确保到期偿还。2. 关于注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中期票据,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条件,在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确保到期偿还。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6日14点0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2015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 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7日。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制度定义了“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信息。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向监管部门汇报。舆情信息处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跟踪股价变动,评估风险并向舆情工作组汇报。各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负责监控媒体报道并及时汇报。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和系统运作。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调查事实、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公司强调保密义务,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日期、期限、利率、对象、目的、承销及发行方式分别为:不超过10亿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发行;不超过270天;按市场情况确定;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借款等;余额包销;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处理发行相关事宜,包括决定具体发行方案、签署文件、募集资金安排、调整方案及其他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至注册及存续期内有效。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具体方案以注册通知书为准。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中期票据。发行规模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两年)分期发行,确保到期偿还。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存续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发行利率按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目的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承销方式为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中期票据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具体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天然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所律师进行了核查。2023年1月17日,皖天然气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9名激励对象,共计2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原因是相关人员发生工作调动、离职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30.30万股。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提交回购注销申请,后续将依法办理减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需继续履行减资及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因7人工作调动、1人离职、1人违规违纪,共9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议案,并于1月24日披露相关公告。期间,公司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无债权人申报债权。回购注销涉及9人,共计29.20万股,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30.30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7,595,000股减少至7,303,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变,股份总额由490,479,944股减少至490,187,944股。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安排,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合法、有效。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调整前转股价格:7.21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7.21元/股。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债9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30亿元。“皖天转债”自2022年1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7.21元/股。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因包括7人工作调动、1人离职、1人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回购价格为4.26元/股,预计2025年2月24日完成注销。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但由于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转股价格不变,仍为7.2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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