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9日收盘,锋龙股份(002931)报收于16.31元,上涨1.75%,换手率3.5%,成交量6.62万手,成交额1.08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3.64万元,占总成交额3.94%;游资资金净流入642.68万元,占总成交额5.97%;散户资金净流出219.04万元,占总成交额2.04%。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锋龙转债”赎回价格100.38元/张(含当期息税),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2月11日,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赎回日2025年3月5日,停止交易日2025年2月28日,停止转股日2025年3月5日,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2025年3月10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3月12日。截至2025年3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锋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应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损失。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12个月。近日,公司赎回了2024年9月26日购买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投资金额2000万元,产品名称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3511期收益凭证”,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投资期限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80%~1.95%,取得收益92219.18元。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金山深信看涨54期】”,投资金额3000万元,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型,投资期限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11月1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10%。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共计0.7亿元,未超过授权额度。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锋龙转债”赎回价格100.38元/张(含当期息税),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2月11日,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赎回日2025年3月5日,停止交易日2025年2月28日,停止转股日2025年3月5日。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2025年3月10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3月12日。截至2025年3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锋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应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损失。赎回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未及时转股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2436756,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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