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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费用计入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5-02-14 17: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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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博敏电子(603936)02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员工持股亏损?公司于本报告期内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约2,60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就该有盈有亏,公司亏损了,股价上不来,员工持股就该亏,为什么要公司利润来补哪?这2600万提的不合理。

博敏电子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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