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3日收盘,维峰电子(301328)报收于44.73元,下跌5.99%,换手率13.91%,成交量4.75万手,成交额2.17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12.29万元,占总成交额15.29%;游资资金净流入862.36万元,占总成交额3.98%;散户资金净流入2449.93万元,占总成交额11.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新建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新建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备查文件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发布《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2月),旨在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展。制度涵盖ESG职责定义、管理理念与原则、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报告与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ESG职责包括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承担及公司治理透明化,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会为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监督指导,ESG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为执行单位。制度要求公司积极履行ESG职责,编制并披露ESG报告,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信息畅通。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决策时,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重要依据。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发布《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维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分子公司,涵盖负面或不实报道、不良影响传言、影响投资价值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公司成立舆情应对管理工作组(舆情管理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决策、对外宣传、媒体对接等工作。证券部协助舆情信息采集,监测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信息载体,及时上报重大舆情。各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完整。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负面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客观公正、系统运作。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管理组会议,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必要时通过公司官网澄清并做好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相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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