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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股市必读:华生科技(605180)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3.96万元,占总成交额2.0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2-13 06: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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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12日收盘,华生科技(605180)报收于13.22元,上涨0.84%,换手率1.41%,成交量2.39万手,成交额3138.3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3.96万元,占总成交额2.04%,而游资资金净流出180.91万元,占总成交额5.76%。
  • 公司公告汇总:华生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追认并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交易信息汇总

华生科技2025年2月12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3.96万元,占总成交额2.04%;游资资金净流出180.91万元,占总成交额5.76%;散户资金净流入116.94万元,占总成交额3.73%。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蒋生华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规范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 《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追认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的2,000万欧元远期结售汇合约及411,058.04美元外汇掉期合约,后续拟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防范外汇波动风险,降低财务费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秦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认为该业务旨在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以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交易对象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

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以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金额合计为2,000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合约,2023年12月15日签订411,058.04美元的外汇掉期合约,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公司后续拟继续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包括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该制度涵盖期货交易、衍生品交易、远期结售汇业务等,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等,涉及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公司应确保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与风险敞口相匹配,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交易仅限于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募集资金。公司需根据交易金额和风险情况,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下属子公司需上报公司财务中心统一管理。内部操作流程包括财务中心提出交易方案、审核批准、登记跟踪、风险评估等。公司应定期披露交易目的、品种、工具、场所、金额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会计处理按国家现行会计政策执行。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核查。华生科技因外销出口、境外采购设备和原材料等业务主要以外币结算,为防范外汇波动风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了外汇远期交易、货币掉期交易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交易包括与中国建设银行海宁支行进行的多笔远期结售汇交易和外汇掉期交易。公司开展这些业务旨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合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少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正常生产经营,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以投机为目的。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会计处理。2025年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业务符合公司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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