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1日收盘,宏柏新材(605366)报收于5.56元,下跌0.54%,换手率0.68%,成交量4.27万手,成交额2367.25万元。
投资者: 公司股价下跌了这么久。经营业绩是亏损的。未来会不会有退市风险呢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触发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宏柏新材2025年2月11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47.52万元,占总成交额18.9%;- 游资资金净流入172.77万元,占总成交额7.3%;- 散户资金净流入274.75万元,占总成交额11.6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董事长纪金树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5-014。-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核心人才积极性,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联董事纪金树、郎丰平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规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拟定管理办法。关联董事纪金树、郎丰平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关联董事纪金树、郎丰平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拟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在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怀国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可持续发展。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办法旨在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确保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8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9:15-15:00。会议将审议三项议案:1. 《关于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持有公司股票且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0日,登记对象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地点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楼。联系人:张捷,联系电话:0798-680605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面向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总计不超过115人,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管共8人。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不超过1,053.00万股,占总股本1.66%,受让价格为2.77元/股。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持股计划存续期48个月,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锁定期满后,若公司股票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可延长存续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2027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达到特定标准,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解锁比例。持有人会议为内部管理权力机构,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与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宏柏新材系依法设立并在上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员工,总计不超过115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票;存续期为48个月,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单个持有人不超过1.00%;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立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由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公司还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法律意见书,履行后续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总计不超过115人,拟认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05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受让价格为2.77元/股。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锁定期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各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需达到特定目标。个人层面考核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解锁比例。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本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